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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測即評及發證 / 注意事項

報檢注意事項

1、報名資料務必完整詳實填寫,證件亦須齊全,各欄資料必須以正楷填寫

,未符合規定者,一律不接受報名。

2、申請免試學科測試、免試術科測試者,均須於報名時提出相關證明。

3報名後,不得請求撤回報名、退費、退還術科材料、變更報檢職類、級別、梯次。

 4、學、術科測試日期由承辦單位安排,報檢人接獲通知時,請準時應檢,不得有異議。

 5、完成報名手續後若基本資料各欄變更,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並填寫資料變更申請單(詳如簡章附件),如有延誤或未申請更正而權益受損,概由報檢人自行負責。

6、報檢人或參與人員涉及各項舞弊情事者,主管機關應通知其相關學校或機關依規定究辦,涉及刑事責任者,主管機關應移送檢察機關。

 7、報檢人因身心障礙或符合特殊教育法第3條障礙類別者,應於報名時提出申請,並填寫「身心障礙者或符合特殊教育法第3條障礙類別者協助申請表(詳如簡章附件)」以免權益受損。

8、報檢人屬特定對象者,請於報名時提出申請書(詳如簡章附件)及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辦理補助申請,報名時未提出申請者視同放棄。


※ 報名地點:40852臺中市南屯區嶺東路2

 承辦單位:臺中市私立嶺東高級中學 實習處(亞萍樓1)

 報名時間:0800120013001600

 洽詢電話:04-23898940#41;傳真:04-23827448

 報名方式:以現場報名為原則,親自或可以委託他人代為報名,1人最多

代理10人。

*【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受理報名】、【不接受通訊報名】、【無假日考

場】。

*各梯次職類報檢人數未達該職類崗位數二分之一,本單位保有該職類不開考之權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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