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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學習

一、緣起

108課綱實施後,高中職學生必須參與各項學習活動,積極探索自己的興趣、找到生涯定向、逐步累積學習經歷,並在自己的學習歷程檔案記錄課程學習成果和多元表現,提供大學端升學審查。其中多元表現包括服務學習,因此同學應該依自己的意願,參加各類的服務學習活動。

二、服務學習方式

(一)校外服務學習:

同學可依個人興趣、意願,自主性至校外服務機構,報名參加服務學習活動,例如登入臺中市志工媒合平台報名,從校外機構取得服務學習證明後,返校至訓育組登記並申請獎勵。

(二)校內服務學習:

1.參加服務性社團:例如糾察社、義工隊社、童軍社。

2.配合學校社團至校外參加公益活動展演。例如參加樂儀旗隊參與反毒活動表演。

3.利用班級活動時間至校外服務學習:例如參訪創世基金會、協助春社派出所、彩虹眷村、社區公園環境整理。

4.協助學校各處室處理庶務性工作或環境整理等。

三、法規與表件

   臺中市私立嶺東中學服務學習實施辦法

        附表1.嶺東中學學生校內團體服務學習活動認證紀錄表

        附表2.嶺東中學學生服務學習活動饋思紀錄表

        附表3-嶺東中學校內服務學習個人紀錄累計表

        附表4-嶺東中學學生校外團體服務學習活動申請表

        附表5-嶺東中學學生校外服務學習活動說明暨家長同意書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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